长孙贵妃有一双好手,日日用蜂蜜滋养,朝露水浸泡,才养得手指白皙如玉,细长如葱,朱色的凤仙花染在上面鲜艳至极。
“你是说,永巷里的那个兰妃身边的奴婢才是陛下当年所遇的兰花女,兰妃那个贱人,是假的。”
长孙贵妃皱眉,惊讶地望着站在面前的二皇子。
男人着一身赤红,祥云腾飞,锦袍华丝珍贵,他拱手,“千真万确,儿臣捉了永巷的一个老宫女,她亲口对我说的。”
长孙皇贵妃扶住金凤凰滕缠绕的椅子,神色凝重,皇上有多爱兰妃,世人知,她更知。
全是因帝王尚为皇子落魄时,那个女人与他琴音纸笔谈情一年。
让皇帝对她念念不忘,称帝后万千宠爱于一身,甚至当年不惜骗了整个长孙族。这天下是皇帝的天下,亦是长孙族打下来的天下。
她进宫时,又何尝不是万千宠爱,却皆是利用,只有她得宠,长孙族在前线才会卯足劲打仗。
待大启一统天下,利用完,他竟连装也不装,将她丢在这孤苦又华丽的宫殿,宠着兰妃那个贱人。
帝王有多宠兰妃,她就有多恨她。
不过好在,那个短命的女子争不过她,如今坐拥荣华的还是长孙,陛下也因长孙丰功伟绩,如山势力,不敢动她。
而太子平庸怯懦,她的儿子才华横溢,称帝指日可待。
可如今,竟出现个萧沂。
“我都快忘了,还有个三皇子。”长孙贵妃遥想那个人,只记得多年前在永巷,看她的那道狠劲,像个狼崽子。
“如若他的母亲才是当年陛下所遇见的那个人,确实有些危险,陛下可知这件事情。”
“父皇对萧沂一向不闻不问,应是不知的,不然定会像宠萧筠一样,再不济,嘘寒问暖也成,可父皇对萧沂,哪像个父亲对儿子,若不是此次给太后冲喜声势浩大,兴许父皇都不知有这么个儿子。”
女人嗤笑,开口道:“是,也不是。”
萧辰一愣,“母妃何意。”
“陛下不见他,是厌恶死了他,陛下怕是都不知道,自己所视为害兰妃早产而死的晦气之物才是当年心爱的兰花女,自己所厌恶的三皇子,才是自己与心爱女子所生的儿子,故你我还是得提防,切莫让陛下知道此事,若是日后有闲言碎语,也要在风雨之前让那个婢生子在人间消失。”
二皇子会心一笑,神情傲慢似是一切尽在掌中,“母后放心,儿臣已命人连续给我的好三弟下了三日的慢性毒,怕是今日已病得下不了床。”
皇贵妃的手指涂好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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