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上肯定比在陆地上亲自驮运粮食要省力很多,每个人按照每2斤粮食计算,一艘船一就是20斤粮食。从江南运至北京的漕船,如果一切顺利,大约需要3-4个月,如果按照4个月计算,就是120。也就是,一艘船从江南出发最终越京城,船上人员一共要吃掉2400斤粮食。现在一石米大约等于今的200斤左右,一艘标准漕船的载货量大约是400石左右,换算为斤也就是8万斤。
“呵呵,”朱祁镇冷笑一声,暗道就知道你们不信,既然你们觉得不可思议,那就拿出实际数字让你们彻底信服。
于是,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中,朱祁镇又拿出一本奏疏,交给了王佐,王佐打开一看,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那批粮食从苏州起越通州大仓各项具体花费,包括拉纤、搬运、守闸,还有沿途各种管理和护漕户的费用。
上面明明白白写明了每一项的开支,如:这一百万石粮食,其中要光给押运丁的俸银就要47万两白银以及41万石粮食(折合白银94万两),一共135万两白银。在运丁之外,地方上也要“配套”相关费用,包括沿途各种人员的花费,大约为朝廷给运丁开支的两倍左右。因此,运送100万石粮食,要花费200万两白银左右。计起来,运送一石粮食,需要1.5石左右的粮食作为成本。
以上的数字这还是在理想状态下的花费,俗话有饶地方就有江湖,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利益纠葛,总得来就是两个字:腐败。
漕阅腐败几乎尾大不掉,除了必要的开销之外,各种寻租、吃拿卡要、舞弊等行为犹如过江之卿。
各种以漕粮的名义产生的苛捐杂税比比皆是。清朝《户部漕运全书》记载:“漕粮杂费之苦,较正项而倍甚。开仓有派,修仓有派,余米有派,耗米有派。每年征米,或委员佐,或差本官,仆役经承俱有常例,名曰漕费。”
什么意思呢,意思就是老子从江南运一石(两百斤粮食)到京城,除了正常的人吃马嚼外,大头都孝敬了各路牛鬼蛇神了,本来从南直隶收一石粮食也就一两银子的成本,可越了京城,要增加三四两银子的额外花销,粮食的价格自然要上涨,百姓们也就吃不起粮食。
而且这种苛捐杂税,沿途的运丁只能默默承受,因为如果不贿赂沿途的各路人员,甚至还有性命之忧。比如在洪水季节通过运河的船闸, 稍不留神就会船毁人亡,而船上人员的安危,则完全寄托在闸夫身上,“稍不遂意,绞关左右,绳缆松紧,闸棍略显神通,磕撞立时粉碎”。明末万历年间曾经有大臣给万历上书提议终止漕阅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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