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力压制住自己的亢奋,“我们必须抓住机会说服他,他就是最完美的选择。”
曼高德依旧跟不上节奏,“哈?”
不等曼高德再继续询问,咖啡馆的大门被直接推开,风铃响动,一袭黑衣的安森就这样出现在眼前。
安森站在门口左右打量一番,最后在角落靠窗的位置看到了两位詹姆斯,展露笑容挥手打了招呼。
安森正准备靠近,一旁的客人却满脸羞涩难以激动地上前,询问是否可以拍照,安森爽快地答应下来,满足对方的需求;旁边还有其他客人扬声喊着,“安森,你是最棒的”,安森转身以笑容回应。
小小耽误片刻,安森才终于迈开脚步。
“抱歉,耽误了一小会儿。”
全程,曼高德目不转睛地盯着安森,现在他终于明白基彻的冲动怎么回事了——
“黑衣人(man-in-black)”。
这部电影因为威尔-史密斯声名大噪,票房出色;但老一辈全部都知道,黑衣人这个称呼最早是属于约翰尼-卡什的。
年轻时候,约翰尼-卡什对于社会存在诸多不公现象充满愤慨,他坚信正义应该得到伸张公理应该降临,所以他穿上一身黑衣,表达自己的立场。
为此,约翰尼为自己赢得了“黑衣人”的坊间称号,和“罗宾汉”、“佐罗”等等一样。
而且,早年,身高188厘米的约翰尼被誉为“高大英俊”,是传统帅哥,一袭黑衣的形象更是风靡全美。眼前,安森一袭黑衣,英俊潇洒,宛若从油画里走出来一般,轻而易举抓住视线,令人挪不开眼睛。
难怪基彻略显失态了。
就连曼高德也是微微张开嘴巴——
单纯从外型来说,安森和约翰尼-卡什是截然不同的风格,就连神似也没有,约翰尼身上有一种美国草根的气质,但安森身上更多是法国绅士的潇洒,二者相差十万八千里,曼高德对此也没有信心,只能说因为“蜘蛛侠”的原因,稍稍怀抱一些期待。
但现在,曼高德却能够在安森身上感受到那种气场,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真实存在的巨星气场。
不由地,心脏狂跳不止。
曼高德清了清嗓子,“安森,你真的不知道约翰尼-卡什吗?”
安森轻轻耸肩,“虽然我不想失礼,但我的确不知道。我刚刚询问了一下导演,导演告诉我他是一位伟大的歌手,显然,我遗憾地错过了他的时代。”
曼高德身体微微前倾,“所以你也没有听说过‘黑衣人’?”
安森满脸困惑,“威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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