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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节

长,他妈李彩娟在百货大楼当售货员,家庭条件好,从小生活优渥的关系,杜长顺一直想娶个绝顶漂亮的媳妇儿。

只是杜长顺长得实在不好,说难听点甚至有些磕碜,他个子不高,最多一米六,人不胖,但看着就让人感觉到油腻,还带点小肚子,皮肤不是黑是带着点脏的那种灰,大蒜鼻子厚嘴唇,家里面条件稍微好些的姑娘都看不上他。

秦春莲也看不上,才十七八岁的秦春莲,想象里的自己男人那必然要英武帅气又家世好的。

杜长顺家世够了,长得却太丑了。

但她看不上杜长顺,杜长顺却看上了她。

打听到她是谁后就回家闹着要娶她。

杜长顺是家里独子,家里一直宠着,他想要什么没有得不到的,如果杜长顺喜欢的是宁城谁家的姑娘,他们家恐怕还要费点心思。

但秦春莲一个乡下姑娘,杜长顺想要,那不要太容易。

秦春莲不愿意?

没关系。

杜家直接出一笔钱把秦春莲买了。

秦家让秦春莲读书读到初中就是为了让秦春莲高嫁好帮扶家里,杜长顺不管外表什么样,他粮油站副站长公子的身份却已经足够他光鲜的出现在秦家人面前,更何况杜家还愿意出那么一大笔钱。

所以,这事由不得秦春莲不愿意,一碗药下去,秦春莲嫁给了杜长顺,到了杜家。

而杜家条件实在好,杜长顺娶了她以后又对她千依百顺,还经常带她去舞厅跳舞,她结婚三年没有生孩子,杜长顺也没让她在杜母那儿受一点儿委屈。

秦春莲那几年日子过得是真好,她慢慢也没那么抵触杜长顺了,还给杜长顺生下个女儿。

但这好日子随着杜长顺他爸没了,他妈也得上尿毒症就到头了。

杜家以前全靠杜长顺的爸杜兴发撑着,杜兴发一死,再李彩娟的尿毒症把家里存款耗尽,秦春莲原来孩子扔给婆婆带,自己去舞厅跳舞的好日子再没了。

她不但要自己照顾女儿,还要伺候生病的婆婆。

尤其杜长顺的那点工资根本不够家里开销,哪怕她逼着杜长顺在外面找了一份杀猪的活增加收入,家里的生活也没办法回到从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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